是的,老夫承认,在毛泽东时代确实没有现在的“法律条文”多,其繁文缛节,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看得老夫两眼昏花、头晕脑涨,但历史往往会给人们开玩笑。
正是在那个“没有法制”的年代,我们的国家没有黑社会,没有黄、赌、毒;没有贪官污吏;坏人坏事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刑事犯罪也“今非昔比”;
正是在那个“没有法制”的年代,民风纯朴,人心向上,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们虽穷,但心理坦荡,社会和谐,人际关系融洽,人人助人为乐、个个见义勇为;
正是在那个“没有法制”的年代,政府和人民的心紧贴在一起,为人民服务蔚然成风,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和干部都会以身作则、首先做到。那个时代,党的威信最高,执政能力最强。田间,车间到处都有公仆的身影,同吃,同住,同劳动,社会主义的阳光,沐浴着每一个公民的心田!
正是在那个“没有法制”的年代,我们盖起了学校,让所有人的孩子走进了教室,让优秀的孩子免费读完大学,让所有的人都有工作,能够心情舒畅地靠自己的劳动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
正是在那个“没有法制”的年代,城镇职工实现了公费医疗,农村实现了合作医疗,让全国人民有了最起码的医疗条件,让每一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现在有“法制”了,但良心却没了。有人卖“乌纱”,有人卖“公章”,有人卖“批文”,有人卖“机密”。只要能抓到“老鼠”,甚至可以卖掉良心;
现在有“法制”了,可谁还敢见义勇为,英雄流血还流泪,天大地大没有“权”大,爹亲娘亲没有“钱”亲!难道这就是法制社会带来的文明?
现在有“法制”了,“法”却失去了它应有的威慑力量,有的地方,黑社会在收“保护费”,有的地方,贼警联手,猫鼠一家,有的地方,官黑勾结,横行乡里,有的地方,执法犯法,法律的天平失去了平衡,社会风气令人窒息,难道“法制社会”就是如此?
现在有“法制”了,但《劳动法》保护不了“黑砖窑”里的未成年童工和“黑煤窑”中的农民工,拖欠工资顺理成章,干了活不给工钱不足为奇;《银行法》保护不了大量的坏帐烂账,只要有回扣,国家财产算老几;《证券法》管不住股市疯狂圈钱,将股民们的血汗蒸发的无影无踪;《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不了野生动物,成为了官老爷和款爷们口中的美味佳肴;《环境保护法》保护不了正在日益恶化的环境,艾滋村、癌症村、怪病村层出不穷;《产品质量法》管不住假、冒、伪、劣肆意泛滥,“苏丹红”、“吊白块”、“三聚氰胺”进入食品令人不寒而栗;《医药卫生法》管不住医生的“大处方”和假药的泛滥成灾,使多少生命成为冤魂;《物价法》管不住高房价;《教育法》管不住高学费;《国土法》管不住耕地流失;《物权法》管不住强制拆迁;《建筑法》管不住豆腐渣工程;《公务员法》管不住贪官污吏……;甚至于,老百姓没有钱连官司都打不起,只好望“法”却步。
这一桩桩,一件件,难道是法制社会应有的行为?“法”虽然多了,但法律的天平失衡了,它倾向了权力和金钱一边。
法律本来是维护人类基本道德的工具,但抛弃了道德的底线,
“法”再多也无济于事。
读后感言:人人都在喊法律是公平的,我则认为它是混淆正义的铁律!社会实践证明信仰高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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