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邓小平在《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说:“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
要说“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就必须联系到毛主席。没有毛主席,就没有“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不但由毛主席创立,而且是矢志不渝的坚持、维护。
毛主席去世后不久,社会上就刮起了一股“反毛”、“非毛”、“妖魔化”毛主席的歪风。来势汹涌,刀刀见血,直击要害。它们把对共和国的仇恨,一股脑的迸发了出来,集中反映在对毛主席及其维护的事业上,他们要摧毁和拔掉了毛主席这面旗帜。
有人认为,毛泽东时代实行的是“法西斯专政”。时任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林青山在一个录音报告中大放厥词,攻击毛主席比秦始皇还秦始皇,比蒋介石还蒋介石,比希特勒还希特勒。这是对毛泽东时代“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攻击、污蔑和否定。
有人说搞了几十年,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言外之意,毛主席时代搞的不是社会主义。于是,有“笔杆子”跳出来,认为,毛主席所建立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是“落后的生产力与先进的生产关系不相适应”。这种论调甚嚣尘上,弥漫于全国。
有人认为,是毛主席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是“独裁”、“专制”、“一言堂”。好像那个时代是毛主席一个人在领导,一个人在思考。于是,有人尝试“党政分开”。于是……,到头来,人们都看到了什么?你懂得。
对于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主席晚年的思想,认为是犯了“严重错误”并导致了“十年浩劫”、“经济到达崩溃的边缘”。那里还有什么“毛泽东思想”!像中央党校的金春明,干脆给毛泽东思想扣上了个“货真价实的修正主义”的大帽子。其书传播于海内。是不是走出了国门,不清楚。
忆想当年,当时已经不是“风雨欲来风满楼”,而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仍然觉得触目惊心。善良的人们,希望社会安定团结的人们,甚至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是为了遏制这种反动思潮,才有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重申“四项基本原则”。
公开的、肆无忌惮的攻击、污蔑、“妖魔化”毛主席,在毛泽东时代不曾有过。即使有,也不敢那么明目张胆、那么嚣张,更不会形成组织。
根据宪法,那些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那时候,虽说法律不“健全”,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却远大于现在。犯罪的恶性程度与规模也远低于现在。主要是因为,那时候的人们都能够自觉的遵守、维护法律的尊严。“四项基本原则”已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牢牢扎下了根,毛主席,不仅仅是一个人。他就是党的化身,人民的领袖,人民岂能容忍反对毛主席的现象存在?一经发现,就会被及时的“揪出来示众”,“上纲上线”,甚至“批倒”、“批臭”,让他们无处遁形。在人民群众的强大“气场”下,那些反对的人们也不笨拙,表现的谨小慎微,大气不敢吭一声。
为什么毛主席去世之后,“宪法”就镇不住那些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人了?一个个从社会上冒出来,在社会上兴风作浪?
这不能说毛主席还在“引蛇出洞”。事实上,他们无不是自己跳出来的。诚如毛主席所说,“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他们的思想意识是一定要反映出来的。一定要在政治问题和思想问题上,用各种办法顽强地表现他们自己。要他们不反映不表现,是不可能的”。
“蛇”并不愚蠢,想引就能够引出来。它们的出“洞”与否,完全是“阶级斗争”形势决定的。毛主席的去世,它们显然认为是一个绝佳的时机。
看那些“反毛”、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散布一些奇谈怪论的那些人中,不乏党内人士,甚至是“重量级”的人物。说是“社会思潮”固然也对,它首先是“党内思潮”。党内没有人“兴风”,社会上也掀不起多么大的“浪”。公开的舆论说:“社会上和党内一些同志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比较偏激,个别人甚至放肆地诋毁毛泽东思想,丑化毛泽东同志”。(2008年10月08日 07:43 来源:解放军报《军报揭秘科学评价毛泽东始末 黄克诚文章作用大》)
浊浪排空,乱云飞渡,人们都在思考着中国未来的时候,斜刺里冲出一员“大将”:黄克诚老将军。他虽归隐多年,老迈年高。论地位,不过中纪委的一个副书记。当此之时,却横刀立马,仗义执言,威风不减当年。那一声大喝,如同晴天霹雳、黄钟大吕,声震寰宇。见真情,更见忠诚。给世人以振奋,给党内一个惊醒!蛙鸣蝉噪之声顿时小了许多。至今想起,仍然历历在目,泪不能自持。
如果说,有人明目张胆的把斗争矛头指向了毛主席,集中对准的正是“四项基本原则”。显然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否定。
如果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会知道。“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横空出世,天上掉下来的擎天柱,为共产党遮风挡雨。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列主义的指导下,由毛泽东等在党内最早接受了马列主义的人们建立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当初,也并非“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甚至几经灭顶之灾。是在毛主席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战胜党内“右倾”、“左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产生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经历了实践的检验而后确立的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打败了以国民党、蒋介石为代表的反动派之后,建立了新中国,成立了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国家。“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
应该承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还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也不是社会主义制度,走的也不是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当完成了对农业的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才可以说,新中国从此走向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之后的“七五宪法”把“人民民主专政”修改为无产阶级专政。
可以说,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是在新中国,在毛主席领导下实现的。应该是毛主席对新中国的、足以载入史册的伟大贡献。其他人,充其量是参与者。
因此,“四项基本原则”,是毛主席那代共产党人创立的。并一直致力于她的维护、巩固。
曾几何时,当有人在把“无产阶级专政”改回“人民民主专政”的时候,玩的是“文字游戏”。原因很简单,“人民”与“无产阶级”属于不同性质的概念,内涵不同。他们是不是想倒退到“人民民主专政”时期?在中国继续推行“人民民主专政”时期的社会制度?并以此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是在谁的字典里,“人民民主专政”决不是“无产阶级专政”,“新民主主义”决不是“社会主义”。不能因为“共产党的领导”,就把二者混淆。
如果承认了邓小平在《四项基本原则》中所说的“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的结论,那么,就意味着承认和肯定了毛泽东时代、毛主席并没有抛弃,甚至没有削弱这“四项基本原则”。也应该承认,后人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从毛主席那里继承下来的重要的、共产党的政治“遗产”。
如果承认了邓小平在《四项基本原则》中所说的“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的结论,那么,这也应该看做是对毛泽东时代及毛主席的肯定。其中也应该包括“文革”的十年。否则,就“间断”了,就不“一贯”了。
迄今为止,还不能说,还没人说毛主席在“文革”中改变了新中国的“国体”,即“无产阶级专政”。也没有人说,毛主席抛弃了“社会主义道路”,走的是秦皇汉武的路或者旧中国的路。
在复国内外杂的斗争形势下,只他老人家坚持住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并同否定、反对这“四项基本原则”的人们进行了无情斗争,特别是,还取得了同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的胜利,使得林彪集团谋杀毛主席、改变中国颜色的图谋化为泡影,这个“案”是翻不了的。这场斗争的胜利,就从根本上保住了“四项基本原则”。对于毛主席的晚年不仅不能予以否定,而且应该予以高度肯定。所谓老人家“晚年错误”就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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