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5B)

 驾驭美好   2024-08-09 21:09   1198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不争论”的反动与荒谬所在(2)

云水怒

第五,从法律法规上来讲,“不争论”的原则和方针,是根本违反党章和宪法有关党员民主权利和公民民主权利规定的。

即使在最近新修改的党章中也保留和明确规定: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我们认真读一读党章的这些重要规定,只要稍微有一点理解能力的党员同志都会看到,在上述有关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八条规定中,除第一条和第五条外,其余六条都十分明确地规定了或者包含了党员可以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与意见的内容,都可以积极地参与对有关问题的讨论和争论,并且还赋于每一个党员对于任何党的组织和任何党员的错误,特别是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反对、批评、检举、揭发和控告的权利,就是说有权同那些犯有严重错误,特别是违纪违法错误和罪行的党的领导和组织进行争论和斗争的;也包括与上级领导和组织,包括与中央以及被称为领导“核心”的党的最高领导人在内,在思想上不保持一致的。实际上,即便是在第一条和第五条的规定中,也包括了党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和争论的权利。党员在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的过程中,同样是可以表明自己不同意见和不同选择权利的,并不是一定要服从主要领导与党的组织的提名的,对党组织也包括党中央提名的候选人,也是可以投反对票的。对于党章的这些规定,“后赫”有什么权力肆意践踏呢?

所以“特色教主”的“不争论”的原则与方针,以及他推行的那个与中央保持“两个高度一致”的最高政治纪律,都是公然挑战上述党章规定的,是反对党内民主的恶劣行径。在今天应当立即叫停,如果继续保留和执行他的错误原则与方针,则是错上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包括最新修改的宪法)都保留并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很显然,我国宪法中根本就找不到“不争论”影子。相反,宪法不但赋于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即讲话的权利;而且赋于了公民讲不同意见和不同观点的权利,即赋于了公民进行争论和辩论的权利。如果我们国家继续执行“后赫”那条“不争论”的原则和方针,取消我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即讲话的权利、讨论的权利、进行对不同观点和意见的争论和辩论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错误以及违纪、违法和失职的行为进行批评、检举、揭发和控告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党和政府定了的,人民群众就不能再讲任何不同意见了,就不能再说话了,这不是赤裸裸地对抗宪法的行径吗?你们肆无忌弹地践踏宪法,还有什么脸面去高谈“依法治国”呢?而且这样作不仅称不上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连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够格了。即使资本主义国家执政的政党和政府,也从来不会制定和贯彻一条“不争论”的原则和方针!只有在封建皇帝那儿才能找到相似的东西。“不争论”是破坏党章和宪法的罪魁祸首,这对他们所宣扬的“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不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吗?!

第六,从民主发展的历史进程而言,“不争论”的原则与方针,是从无产阶级的大民主倒退到封建专制主义的原则与方针。在本质上也是一条既十分霸道、又非常虚弱的复辟倒退的原则和方针。

“后赫”之所以把华国锋提出的对毛主席的“两个凡是”的原则与方针批倒、批臭之后,在他把华国锋赶下台之后,便立即向全党全国提出他那个“不争论”的原则与方针,并同时提出那条邓氏印记的“两个必须保持高度一致”的党的最高政治纪律的原则与方针。为什么这样迫不及待呢?我认为他的根本目的和用意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用来封堵党内持不同意见的同志特别是马列毛主义者的嘴,压制和取消他们讲自己话的权利,不允许他们发表与这个党的自封的所谓第二代“领导核心”有不同认识与看法的争议性的意见,这就充分暴露了他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丑恶嘴脸和反动本质;第二是表明“后赫”及其修正主义者的拥护者们,他们根本不敢同党内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及一切掌握真理的同志们进行争论和论战,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并不真正掌握在他们手里,一旦允许争论,他们必败无疑,这就充分暴露了他们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的虚弱本质。也是今天,只许走资派文化大行其道,而打压和封杀毛泽东文化的根源。

第七.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讲,“不争论”的原则与方针,它又是一个十分反动的反革命原则与方针。

“后赫”的“不争论”同时包含着另外两条十分重要的具体原则和方针:第一是“理论问题不争论”;第二是“姓‘资’姓‘社’不争论”。这不仅是错误的和霸道的,而且是十分反动的了!“理论问题不争论”其实质就是姓“马”姓“修”不争论,这就是为他非毛化、非马列化的砍旗与丢刀子的反动纲领和路线打掩护的,也是为其所推行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改革开放”路线打掩护的。如果党中央这时允许全党在理论问题上进行争论和论战,那就会把“后赫”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庐山真面目给彻底暴露了。所以在“八九动乱”被平息后,他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干部战士的讲话中,特别地提出一条“理论问题两年之内不讨论”的重要指令。他所十分害怕的,就是党内从对“八九动乱”的反思中兴起对中国修正主义的大批判,兴起他绝不愿意看到的“毛泽东热”与“马列热”的革命朝流,他想利用“理论问题两年之内不讨论”这一绝对命令来扼杀这股革命的潮流!其实,他的“两年”却变成了永远,直到今天仍然如此。

“姓‘资’姓‘社’不争论”,其实质是为了掩盖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推行的在中国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的“改革开放”路线,是为了掩盖其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反动面目,是为了给他的这条反革命路线保驾护航的。为了欺骗党和人民,他一再宣传其判断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生产力标准论的反动路线。竟然胡说什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他在告诉党和人民,发展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作为共产党人胡说八道到如此地步者,世所罕见!按照他的这条生产力标准来衡量,恐怕从古到今,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了,因为他们全都在大力发展生产力;恐怕全世界所有政党和政府全都是马克思主义的了,因为他们全都主张并且十分努力地发展着生产力。

1992年初,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他,在那个臭名昭著的南巡讲话中,对其姓资姓社问题的经典思想最终作了一次集中的和带有遗嘱性质的总结和论述,说什么:“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还是姓‘资’还是性‘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当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在这里完全离开了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性质来区分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而只把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区分姓‘社’姓‘资’的根本标准,实在是荒唐之极,反动透顶。在他看来,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力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显然是有利于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那它们是不是从而就全都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了呢?他当然还不敢这样公开的讲,但他实际上要发展的就是这种“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因而他根本不在乎姓‘社’而只在乎姓‘资’的,就是说他真正在乎的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他的主观和客观是完全统一的,即坚定不移地复辟资本主义,这不是认识问题也不是好人犯错误问题,而是由反动的阶级立场所决定的倒行逆施。他领导的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部实践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

“后赫”这位“特色理论家”讲话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就是他从来不去认真地讲理论逻辑的,他是从来都不真正地和实打实地讲什么实践标准的。其实“不争论”本身就表明争论的客观存在,只是他要压制对方不允许表达不同意见而已。因为他要人民相信,他讲的话就是真理,同时也就是检验全党同志认识的真理性的客观标准,所以全党同志只须“不争论”和照着去做,并且还要达到“两个高度一致”的要求就行了!正是由于“不争论”的霸道和“谁不改革,谁下台”的强制措施才能使邓氏专制一直疯狂到今天,仍然发挥着其疯狂的破坏力!

关于“后赫”的这条“不争论”的原则与方针,其荒谬与反动之处至少可以指出以上七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这个所谓“发明”究竟是个什么货色了。同时应当指出的是,这条专制反动的原则和方针,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例如他们修改宪法,取消“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取消群众运动,取消公民罢工的权利;借“维稳”之名,截访,抓访,私设法堂,严刑逼供,把大量的上访人员投入“黑监狱”和“精神病院”,有的甚至被活活整死;他们自订规矩,必须无条件地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等,不仅将人民的嘴封起来了,也将人民的手脚捆起来了,现在的专制已经成为中国历史之最。总之,它是一个对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实行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的反革命谬论,是只许复辟资本主义不许坚持社会主义的反革命专制,是维护和延续“邓氏特色”修正主义集团统治的护身符和杀手锏。对于这样一个十分荒谬与反动的方针,是必须坚决粉碎并扔进历史的垃圾堆的。我们无产阶级继续革命派,必须认识这一反动方针的严重危害并与之作坚决斗争,不把这一反动的方针打掉,就没有我们说话的权利和行动的自由,连话都不准讲路也不准走我们还能作什么呢?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就是:必须坚决反对继续遵循“不争论”的训条,挥舞不得“妄议”中央和无条件“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大棒,压制民主,堵塞言路,封锁红色网站和屏蔽红色网文,镇压迫害无产阶级继续革命派的行径;坚决同那些想把“不争论”的封建专制继续下去的行为作不妥协的斗争!(待续)

附录: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2)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3)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4)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5)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6)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7)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8)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9)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0)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1)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2)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3)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4)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5A)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5B)

反毛反共“理论与路线”批判(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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